陵川法院诉讼费交纳新增微信支付
3月8日,我院对诉讼费交纳首次推出微信支付功能,当事人扫码交纳诉讼费50元。新举措既展现了改革创新推动工作的进取精神,也彰显了服务群众奋发有为的司法担当。
随着电支付手段的日渐普及,出门只带一部手机成为许多人的生活工作方式。为进一步适应“互联网+”时代对诉讼服务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提档升级,切实提升高效便捷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院党组贯彻改革精神,积极落实“最多跑一次”的改革要求,从窗口服务第一站入手,以新理念推进新举措,针对群众反映的交费方式单一问题,加之县农行迁址后带来的交通不便,继去年推出POS机刷卡交费之后,主动争取上级法院支持,积极与金融部门沟通,开通诉讼费交费微信支付功能,在最大努力、最大程度满足群众的诉讼需求的同时,也有效提高了立案效率。截止目前,我院诉讼费交费共有银行现金交纳、网银转账、POS机刷卡、微信支付四种方式,且均不产生任何中间费用,基本实现支付手段的全覆盖。
据了解,我院是我市继市中院开通微信交纳诉讼费之后的首家基层法院,另,支付宝交费基于中间费用问题,上级法院正在进行统一沟通协调。
(诉讼服务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