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无小事——我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侧记
(实习记者 刘小宇 任静静)三月的清晨,春寒料峭,但世纪广场却已是春潮涌动,人流如织。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市质监局、工商局、食药监局、烟草专卖局、汾酒集团等涉及消费者权益的相关部门和企业在世纪广场上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困惑。
活动现场,只见各单位咨询台前,吸引了大批市民。有的询问《消费者保护法》相关条例,有的向工作人员投诉自己遇到的欺诈行为,有的拿着发放的宣传资料认真阅读……宣传台前都挤满了人,工作人员一个个面带微笑,耐心细致地为前来询问的市民解答或登记。
“这场宣传活动对我帮助很大!”张女士仔细询问了感应警报器和简易自救援救器的原理和操作方法,得到了市公安消防支队工作人员的认真解答,表示很满意,“关乎自身安全的事情,总是会多关注几分,了解多了,遇到事情也不会着急忙慌的没有办法。”另一旁的咨询台前,市质监局的工作人员告诉咨询群众,生活中遇到商品质量问题,首先要妥善保管好相关购买凭据,尽快到质监局咨询,还可以直接拨打12315,向消协进行举报,保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