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全县各类市场主体、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
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发生聚集性疫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防控压力持续增大。为此,***和省市县相继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严防疫情通过人员聚集和冷链食品等途径传播扩散,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县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积极作为,以严格的措施,果断的行动,从严从紧,从细从实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及省市县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群体性聚餐管控。全县各级各类酒店饭店、出租场地的单位和个人、承办餐饮服务的流动厨师要切实落实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的要求,立即暂停承办婚丧嫁娶、生日宴席等各类群体性聚餐、聚集活动。确需举办的,规模要控制在100人以下,并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由承办方和举办方制定疫情防控方案,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测体温、查三码(行程码、健康码、疫苗接种码)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进一步加强经营场所管控。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酒店饭店要严格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经营场所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工作,确保经营场所环境清洁卫生和空气流通。要在经营场所入口处设置专门管理人员对进入经营场所的人员进行疏导和管理,防止经营现场人员无序聚集。
三、进一步加强进入经营场所人员管控。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酒店饭店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进入经营现场人员管控。对进入现场的人员要督促其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测试体温,同时认真查验进入人员的行程码、健康码、疫苗接种记录,并对体温异常、“三码”显示异常的要认真做好登记,并及时报告。对未进行疫苗接种的人员除实名登记外,还要配合社区、乡镇做好疫苗接种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一退两抗”药品管控。各级各类药品销售单位要切实落实省药品监管局和市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要求,对购买退烧药、抗菌药、抗病毒药品的人员要进行实名登记,并对购药人进行体温测量、核对购药人员身份信息,询问近期旅居史。对体温正常、健康码显示绿色,且行程码14日内未出入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方可予以登记销售,严禁向体温异常、健康码异常(显示黄色或红色)或行程码显示14日内出入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出售相关药品,规劝引导其到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将购药人员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县疫情防控办(电话:8030303)。
五、进一步加强冷链食品管控。冷链食品经营使用单位要切实落实“凡进必检、凡进必消、人物同防”的要求,购进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实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帐管理,必须提供总仓检测证明,无总仓检验赋码的一律不得经营。
六、进一步加强疫苗接种工作。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酒店饭店、药店,特别是直接入口食品和冷链食品的经营单位要积极组织从业人员,在无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进行新冠疫苗接种,并建立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台帐。未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的原则上不得上岗。
七、进一步加强责任追究。各类市场主体要按照“落实四方责任”的要求,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切实遵守和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和疫情防控的各项禁令,要求停的必须停,要求关的必须关,对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违反疫情防控禁令、阻碍和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八、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类市场主体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前沿和前哨的优势,自觉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科学防疫方法,提醒顾客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勤消毒、不聚集,做好自身防护,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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