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
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致才作讲话 12月23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人民会堂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致才,副主任王昌洪、江洪田、白洪书、李文术及委员共19人出席会议。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邰晓明、县政协副主席娄东扬、县法院院长刘国庆、县检察院检察长隋景宏,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办室主任、副主任,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和县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昌洪主持。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县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草案)的决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决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韩久彦等辞去朝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和关于接受王国臣等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讨论通过了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事项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先进代表团、优秀人大工作者和好建议的决定。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致才在会议结束时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一年来,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积极配合、大力支持,保证了县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如期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他强调,2017年,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继续保持高度重视、履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全身心地投入到常委会各项工作当中。同时,希望一府两院及各部门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参与人大工作,使常委会的工作在原有基础上,更好地体现和发挥在促进建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