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5年第二批项目到户及相关扶贫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建扶贫发〔2015〕6号
关于下达2015年第二批项目到户及
相关扶贫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场街、扶贫龙头企业、扶贫培训基地、国家统计局建平农调队:
根据省扶贫办《辽宁省扶贫办关于下达2015年第二批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的通知》(辽扶贫发[2015]63号)精神,现将2015年第二批项目到户及相关扶贫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请严格按着《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意见》(辽扶贫发[2015]4号)规定,《辽宁省产业扶贫示范项目建设指导意见》(辽扶贫办发[2015]29号)和《辽宁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5年贫困劳动力培训工作的通知》(辽扶贫办发[2015]49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相关要求如下:
1、按照精准扶贫要求,强化资金管理,认真落实扶贫项目,项目资金使用要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直接瞄准当年减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尤其是国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切实做到项目资金到户、到人,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精准度。
2、要严格对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按着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抓紧实施项目。坚持项目资金信息披露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和贫困人口监督。坚决防止截留、挤占、挪用、贪污项目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3、项目到户资金
项目到户资金用于互助式扶贫。相关乡镇场街要严格按着互助式扶贫管理办法组织好资金运行,以防范资金风险实施项目为前提,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贫困农户自我理财自我发展能力。
4、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企业根据项目计划,组织项目实施。按下达资金总量的40%用于企业产业基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企业扶贫功能;按下达资金总量的60%用于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参与生产项目必需品补助,扶持建档立卡贫困农户200户以上。要按着要求,规范运作。完善如下项目管理资料:(1)项目申请书。(2)基础设施建设合同书和资金支付凭证。(3)《参与产业项目贫困户统计表》,《扶贫产业项目建设协议书》并载明载明物资产品或补助资金内容,附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做到每户一单,企业贫困户各存一份。(4)提交竣工报告。(5)验收合格后拨付专项扶贫资金。
5、贫困劳动力培训
要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直接瞄准当年减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尤其是国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切实做到项目资金到户、到人,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精准度。
6、中央项目管理费
按着相关文件要求,用于扶贫开发项目管理。
附表:2015年第二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分配表
2015年11月10日
***:2015年第二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