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中院引入社会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
10月10日,铁岭中院召开社会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座谈会,就该机制的建立征求意见建议,来自市两级人大、信访等单位的相关领导和律师代表20余人参加座谈。
社会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工作是法院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从四月开始进行筹备。我市两级法院将律师等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群众工作经验的人员引入到司法工作中,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铁岭中院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聘请了19名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政治素质高、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律师,同时聘请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和信访办的两位领导,作为社会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工作“法律服务志愿者”。参加座谈的律师代表认为该机制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体现了铁岭中院的创新精神,并将各自在工作中的心得、好的做法在会上进行交流。
来源: 铁岭日报
记者: 刘红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