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调研组到菏调研安全生产工作
5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副主任委员王兆玉带领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行到我市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开展了调研。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杨晓玲,市应急管理、公安、教育、消防、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负责同志及市人大代表、市安全生产专家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实地检查等方式,先后深入到菏泽档案馆项目、市公安局等地进行了实地检查,听取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并就菏泽市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持续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建设、建立完善“5+2+N”工作机制、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冲击地压防治、防溺水、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以及创新宣传教育方式等重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对菏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调研组就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建议。
调研组强调,安全生产工作永远在路上,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让安全生产的理念“入脑入心”;要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安全生产工作贵在持之以恒,建立健全一套科学长效的安全生产机制,是促使各相关主体形成抓安全生产工作应有动力、压力和合力的“有形的手”,可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动力不足、压力不够、合力不强的问题。要创新监管手段,充分运用大数据、云平台、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抓住时机,将安全工作数据嵌入到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平台,实现安全生产工作智能化、信息化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