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首例指定管辖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近日,安定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由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被告人孙建忠等18人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一案。该案由区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孙建忠等18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媒体记者、被告人亲属等80余人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至2018年,被告人孙建忠以陇西县文峰镇花之林茶楼为据点,以索要高利贷、赌债等非法债务为目的,组织、纠集孙军、孙斌、孙建明、刘军、龚利龙、张亮、康益鸣、姚自强、雍军、梁广军、康小强、张龙、张红兵、张志强、高永强、张文强、王刚等人,采用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敲诈勒索及长期***、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孙建忠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法律适用、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过程环环相扣,庭审程序层次分明,庭审活动张弛有度。由于该案涉案人数多、案情复杂,合议庭多次召开庭前会议研判案情,区法院扫黑办也多次组织召开案件协调会,对警务押解、外围警戒、后勤保障、宣传报道等各环节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郭丽霞 焦晓亮 苏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