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栖霞区2022年涉企信用服务项目承办单位的遴选公告
关于栖霞区2022年涉企信用服务项目承办单位的遴选公告
为规范开展栖霞区涉企信用服务工作,提升社会信用水平,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拟委托信用服务机构开展全区2022年信用服务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办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南京市栖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南京市栖霞区2022年涉企信用服务
(二)主要内容
1. 开展企业信用管理培训和示范申报工作
组织开展辖区内企业参加信用管理培训、考核、验收,规范开展市级信用示范企业创建及评估。
2. 省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
栖霞区2018年3家市级示范企业复核评价,组织现场复核、出具复核评价报告并给出复核评价初步建议。
3. 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含信用修复培训工作)
协助栖霞区信用办和区各部门,开展包括企业失信情况核实梳理、信用修复培训、帮扶退出等工作,降低失信主体数量,争取2022年底严重失信主体数量占全区注册企业数量比重优于南京市和江苏省平均水平。
(三)经费预算
补贴费用通过“专项任务+任务清单方式”,由省级财政下达给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企业信用管理培训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苏发改信用发〔2022〕287号),企业信用管理培训补贴350元/户,市级示范企业评估补贴3000元/户。
根据《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省市两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发改信用发〔2022〕288号),对承担复核评价任务的信用服务机构,按照3000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
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含信用修复培训工作)的补贴经费也将由省级财政根据实际工作量拨付。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
信用服务机构。
(二)申报要求
1.申请单位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正常申报信息。
2.申请单位从事信用服务业务的专职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至少1名是信用管理师。
3.申请单位近三年无失信记录。
4.具有承担涉企信用服务专项工作的经验,或有信用服务项目监理工作经验。
四、相关事宜
(一)申报期限
2022年4月6日—2022年4月10日。
(二)资料报送
本项目申请单位需提交工作方案及营业执照、备案、人员、无失信记录、以往业绩等申报条件证明资料。申请材料纸质件须于2022年4月11日18:00前邮寄或送达南京市栖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改与信用建设科,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附后电子邮箱。
(三)项目遴选
报名结束后委托单位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从方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以及项目组的团队实力、工作基础、资格条件等方面进行评估和择优遴选。
(四)完成时限
承办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须与委托单位签订项目协议书并签订信用承诺书,正式确定项目实施方案和相关事宜。原则上承担单位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企业信用管理培训工作,2022年10月15日前完成市级示范企业评估确定工作,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复核评价工作和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五)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18号
邮编:210046
电话:025-856***915
联系人:万婷婷、尹超
电子邮箱:qxfgwxy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