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州公安局联合打击评标专家违法行为
恩施日报讯(通讯员张欣)4月20日,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根据州公安局移交的案卷资料,依法取消我州两名评标专家的评标资格。
张静,女,41岁,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在鹤峰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的评审结束后,收受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现金人民币3000元,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张静取消担任我州评标专家资格的行政处罚。
肖胜来,男,61岁,恩施职业技术学院退休教师。在恩施州文化中心建设项目评审过程中,接受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的暗示,给特定的投标人打高分,并在评审结束后收受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现金人民币2000元,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肖胜来取消担任我州评标专家资格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为进一步整治我州招投标活动中的不正之风,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主动与州公安局联合,对我州评标专家在执业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将多渠道依法予以公告。
责任编辑:刘丹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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