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
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计划,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具体安排
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780万元,分别用于农业产业发展类和基础设施类共计10个项目(详情见***)。
二、衔接项目管理相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此次下达的衔接项目由实施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验收及报账等工作。行业部门要制订统一的实施标准、并按全区统一的报账程序(资料)报账,按照“谁用钱、谁负责、谁报账”的原则,行业主管部门是报账责任主体,落实衔接资金区级报账制有关要求。财政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华容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二)项目公开。项目要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做到实施前、实施后双公示,区、乡镇、村三级公示。区乡村振兴局负责区级公示公开,区直部门负责本部门实施的项目公示公开;乡镇乡村振兴站负责乡镇级公示公开,村委会负责本村项目公示公开。公告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项目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负责人、监督举报电话等。各有关部门要对资金的使用做好***检查、监督、审计、验收等环节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三)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已下达的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计划,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签订项目实施合同,按照建设计划迅速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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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区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表
华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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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央衔接资金通知***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