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家岭管理区管委会关于河湖划界成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管理法》、《湖北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湖北省、荆门市对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的相关要求,根据区工委、管委会总体安排,由区农业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屈家岭分局会同各办事处联合开展了屈家岭管理区32个水库及5座泵、闸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经现场勘测,按照《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试行)》有关要求,结合辖区水利工程实际岸线状况等综合因素,形成了《屈家岭管理区河流及湖泊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具体参见***),现将屈家岭管理区河湖划界成果予以公告如下:
一、划界范围
1、水库划界范围面积如下:分别为五一水库18675平方米、袁家洼水库24387平方米、长洼水库27130平方米、一里洼水库18456平方米、张冲水库25943平方米、山坡水库35951平方米、沟冲水库49472平方米、团山水库32138平方米、赵冲水库5***81平方米、青山坡水库514905平方米、月湖水库2118***平方米、梭墩水库543395平方米、大冲水库72707平方米、西湖水库836991平方米、马当水库65257平方米、保安水库133551平方米、姚堰水库65705平方米、陶二冲水库30402平方米、牛房冲水库54029平方米、王坡水库60592平方米、陶冲水库39422平方米、程家坝水库122991平方米、团结水库36752平方米、五担冲水库69615平方米、姜冲水库42083平方米、郭湾水库119535平方米、长垱水库123885平方米、揽子水库31916平方米、八一水库37952平方米、黄冲水库1***156平方米、季河水库***4530米东冲水库35944平方米。
2、水闸划界范围线如下:分别为建设坝闸98米、青木挡闸237米、天门河节制闸(刘台闸)180米、司马河节制闸(竹园闸)287米、高虎泵站807米
二、划界标准
水库管理范围划界标准:土地征用线以内的库区。土地征用线即征地范围线。缺少土地征用线资料的水库,可采用走访调查及测量复核等手段重新确定土地征用线或采用已有的设计洪水位作为划界依据。
水闸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标准: 水闸管理保护范围包括主体建筑物(构筑物)覆盖范围及外延(护闸地),主体建(构)筑物包括闸室、闸墩、岸墙、翼墙,消能防冲及金属结构设备等。
泵站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标准:泵站工程管理包括工程建(构)筑物覆盖范围及外延范围。泵站主体包括集水池、电动机间、水泵间、变配电所、出水设施、管理房等。
三、划界成果
经现场勘测,按照划界标准,参考历史最高洪水位,结合水库实际岸线状况等综合因素,形成了屈家岭管理区水库等管理范围划界报告。屈家岭管理区水库等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同步在屈家岭新闻网网站公示。有关节点坐标请到区农业水利局实名查阅。
四、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区农业水利局提出宝贵意见。书面意见请邮寄至: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农业水利局5楼501室
联系人:钟航
联系电话: 0724-7412411
传真: 0724-7412411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 552652317@qq.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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