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法院跨省联动海景房顺利拍卖交付
本网讯 通讯员董志新 朱珊 近日,安陆法院在珠海香洲区法院执行局的配合下,顺利拍卖了位于广东省珠海市情侣中路的房产;7月20日,李某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拍卖所得房屋钥匙,并换了新锁;至此,一起跨省执行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画上了句号。
安陆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左某、安陆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2017年4月26日,经法院调解书,被告左某应偿还某小额贷款公司借款360万元及利息;被告安陆某投资开发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7年8月,申请执行人向安陆法院申请执行,并提供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安陆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广东珠海有房产一套,只进行了网签,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执行人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到广州珠海实地查看房屋情况,并到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该套房屋所在地的销售中心确认房屋的产权登记情况,最终确认为该套房产属于被执行人安陆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案件虽是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安陆与珠海相去千里,路途遥远,由安陆法院去现场完成评估全过程困难重重。但如果委托执行,评估又不是最高院规定的法定的委托事项。执行人员向院领导汇报了案件情况,经与珠海香洲区法院执行局进行协调沟通,磋商达成一致,珠海法院接手安陆法院关于被执行人安陆市某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房产的评估工作。
香洲区法院周密部署,积极行动,按照法定流程迅速对被执行人安陆某公司的房屋进行了评估,房屋经过两次拍卖程序,后被在珠海工作的李某以462万元的价格竞得。房屋拍卖成功后,交接却不顺利。因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对法院目前已拍卖的房产处于消极应付状态,而房屋所在地的物业管理公司怠于协助配合提供房产的相关手续;执行人员调整工作思路,三赴珠海,在香洲区法院的协助下完成了后续房屋交接事宜。至此,历时1年,安陆法院与香洲区法院跨省协调,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终于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