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孝感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有关事项政策解读
2020年10月30日,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联合印发了《规范孝感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孝财综发〔2020〕70号),明确市、区两级住建、发改、财政部门在孝感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审核、资金拨付、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及资金申报审核流程。为顺利推进孝感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规范孝感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审核、拨付及管理,提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效益,现将《规范孝感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有关事项》有关规定解读如下。
一、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范围?
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包括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补助资金。
二、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申报的流程?
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孝南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两区”)负责组织申报材料,送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汇总复核后上报省有关部门。
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以住建部门为主组织申报,财政部门协助配合。“两区”住建部门按照中央文件规定的时间,按照“从下至上”的程序组织城区街道申报,并严格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规定的条件、范围、对象对申报小区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责;“两区”财政部门负责出具申报项目所需的区级“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报告”,并对评估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补助资金以发改部门为主组织申报,住建部门协助配合。“两区”发改部门和住建部门按照中央文件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组织申报材料,并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责。需要区级财政部门联署申报的,“两区”财政部门应予协助。
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怎样申报?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拨付主体是小区改造项目的实施单位。
由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的,则由街道办申请;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小区原产权单位组织实施的,则由实施单位申请,街道办事处出具审核意见。
四、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如何审核拨付?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受理单位为“两区”住建部门。资金的拨付由区住建部门审核后,转区财政部门,区财政部复核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市住建局、市财政局不受理具体小区项目的资金申请。中央和省属单位、市直单位职工宿舍小区改造项目,统一纳入所在街道和社区,向所在区住建部门申请资金,区财政部门办理资金拨付。
五、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有那些禁止性规定?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应按照申报项目情况,安排到对应的小区改造项目使用,不得跨小区、跨项目调剂。因客观原因导致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无法实施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项目调剂和资金统筹手续,不得随意擅自调整项目、调剂资金。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老旧小区改造无直接关系的项目,不得用于小区内房屋建筑工程,不得用于应由居民个人承担的室内维修、安装等项目,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给小区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