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市纪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区委工作要求,现就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公开承诺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认真专业务实的工作要求,坚持服务临淄经济社会科学发展,通过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公开承诺活动,强化责任意识,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力争实现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进一步改进,推动作风效能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承诺范围
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以及具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
三、承诺内容
(一)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时限及标准;
(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情况;
(三)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依法行政、廉洁从政采取的措施及要达到的效果;
(四)年内为民所办实事及完成情况;
(五)换届纪律遵守执行情况;
(六)社会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
(七)需要公开承诺的其他事项。
四、承诺形式及时间
各单位依据工作任务、职能特点,认真查找作风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情况,研究确定本单位具体公开承诺的内容,承诺事项必须明确、具体、实在,于9月30日前将承诺内容在中共临淄区委党务公开网、单位公开栏和对外办事窗口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公开承诺活动是落实区委加强作风效能建设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自己的模范行动,管好干部,带好队伍,取得实效。
2、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把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公开承诺活动与工作实际相结合,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认真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确定公开承诺内容,不得回避矛盾、避重就轻,防止搞形式、走过场。要与“百个科室大家评”活动相结合,切实提高公开承诺的知晓度,以实际工作取信于民。
3、加强监督,建章立制。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公开承诺活动的经验,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以岗位责任制来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承诺制来明确服务内容,以民主决策制来强化群众监督,以责任追究制来严肃工作纪律,建立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区纪委、监察局对公开承诺践行情况进行***督查,着力解决出现的问题。
中共临淄区纪委
临淄区监察局
2011年9月15日
主题词:作风效能 公开承诺 通知
中共临淄区纪委办公室 2011年9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