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区征兵领导小组负责人就今冬征兵工作的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在一年一度的征兵工作即将展开之际,本报记者就征兵中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对我区征兵领导小组负责同志进行了采访,区人武部部长肖世怀就今冬征兵工作回答了记者的问题,采访的情况刊登如下:
记者:当前,征兵工作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您能不能向我们谈谈今年冬季征兵工作的总体安排?
负责人:根据上级征兵指示精神,今冬我区征兵工作从10月中旬开始,12月底将新兵全部送到部队。整个征兵工作共分七个阶段:10月17日前为组织准备阶段;10月18日至10月31日为宣传发动阶段;11月1日至11月5日为体检阶段;11月6日至11月30日为政审阶段;12月1日至12月5日为定兵阶段;12月6日至12月9日为发放服装阶段;12月10日至12月底为输送新兵和总结阶段。
记者:今年征兵年龄和政审有什么规定?
负责人:今年征兵的征集年龄与去年相同,2005年9月30日前满18至21周岁的男性公民;2005年9月30日前满17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企事业单位高中以上的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可放宽到22岁,征集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征集非农业户口的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征兵政审,要求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迁移到户口所在地不满一年的一般不征集,属于下列情况不满一年的可以征集: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政府确定移民的;由于城市发展,政府统一规划调整户籍的;父母工作调动,政策允许户口随迁的;家庭住址变动,全家户口一起迁移的;用工单位按规定录用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大学生自愿参军的。
记者:征兵工作的核心是兵员质量问题,请问我区征兵工作在提高兵员质量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
负责人:为了保证兵员质量,我们将采取以下四条措施:一是坚持在预征对象中征兵。平时,各乡镇武装部都进行了兵役登记,通过兵役登记和目测摸底,加强病史调查和政治初审,摸清适龄青年的年龄、身体、思想和政治状况。征兵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国防部征兵工作规定,不是预征对象的,不得报名应征,不准进站体检,因特殊原因没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要按照标准和要求进行补登。并把平时征兵准备与征兵时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平时征兵准备的成果,提高征兵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二是严格组织体检。首先,要把病史调查贯穿平时征兵准备和征兵实施的全过程。发挥基层干部和群众情况熟悉的优势,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把好新兵情况熟悉的优势,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把好新兵身体质量第一道关口。其次,严密组织体检。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体检队伍,实行“封闭式一条龙”体检,体检人员要严格标准,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并搞好抽查和复查。三是加强对应征青年的政治审查。要继续坚持“三个落实”制度:落实村、乡(镇、街道)、县(市、区)三级把关制度;落实区域交叉联审制度;落实政审责任制。四是搞好审批定兵关。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定兵的原则。审批定兵时,优先批准高文化素质的合格青年入伍,尽量满足部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坚决杜绝假文凭、假学历、更改户口、虚报年龄等现象。
记者:廉洁征兵历来是征兵工作的重点,为了防止征兵中违纪问题发生,区征兵办将采取哪些措施?
负责人:主要有三点:一是抓教育。认真组织征接兵工作人员学习***、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总部下发的《廉洁征兵若干规定》、国防部规定的“八不准”、省规定的“十不准”,以及纪检部门下发的《关于廉洁征兵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增强政策法规和组织纪律观念。二是抓监督。继续坚持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参加征兵工作机构;坚持人大执法检查,把组织监督贯穿于征兵工作全过程。公开征兵政策和标准,公开进站体检名单和预征新兵名单,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增强征兵工作透明度,把征兵工作置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之下。落实“五方联合定兵”制度,加强相互监督。三是抓查处。指定专人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坚持检查从严,处理从严,对严重违反征兵纪律的人和事,不管涉及到哪一级、哪个部门、哪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批评的要批评,该处分的要处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