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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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6日发表
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在外人员返鄂、省内人员返汉服务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控指挥部)负责统筹做好本辖区范围内返鄂返汉人员的***服务、卫生防疫等工作。
二、各县(市、区)防控指挥部在本辖区内确定的进出口通道设置综合服务站点,做好人员迎接、体温检测、信息录入等工作。
三、各县(市、区)防控指挥部要督促辖区内返鄂人员所属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按防疫工作相关规定,做好返鄂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
四、返鄂返汉人员须由所属单位或社区(村)向所在县(市、区)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并报市防控指挥部备案后返回。
五、返鄂返汉人员返回途中,必须遵守所在地、途径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荆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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