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依法拆除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一养猪场
本网讯 5月17日,长阳环保局对位于县城罗马溪水库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一养猪场进行了强制拆除。
2016年底,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罗马溪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建有一养猪场,距离水源20米左右,猪粪直接用于农田粪肥,对罗马溪水库饮用水源构成安全隐患。县环保局随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关闭的规定,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责令关闭该养猪场,消除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5月17日,县环保局联合龙舟坪镇政府、县畜牧局、龙舟坪镇刘家坳村委会对该生猪养殖场进行了强制拆除。目前,该生猪养殖场已拆除屋顶瓦片,即将开始墙体拆除工作,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及相关部门将继续***。
下一步,县环保局将继续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坚持定期巡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保障饮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