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质监局履职尽责保安全
本网讯 近日,长阳县质监局开展电梯隐患回头看,针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复查。
复查发现长阳某小区电梯无有效的检验报告、无电梯使用标志、未办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未建立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等安全隐患,且未在期限内整改到位,小区建设方、物业公司、电梯安装公司互相推诿,未明确责任主体。鉴于该小区电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7月14日,长阳质监局将隐患情况上报县安委会,8月2日收到县领导批示,并立即约谈小区建设方、小区物业公司、电梯安装单位,听取各方意见,指出各方在电梯使用管理中存在问题以及各自应履行职责,要求各方相互配合,共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电梯安全运行。8月8日,长阳质监局安全监察人员再次对该小区电梯进行检查,该小区已将电梯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长阳质监局将继续深入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落实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探索建立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电梯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