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工商业联合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参与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及本区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重大问题的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
(二)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帮助、引导、教育他们“爱国、敬业、守法”,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光彩事业;培养坚决拥护***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分子队伍,协助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三)参与政府相关的经济管理、协调活动,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会员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税收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协助做好民营科技企业申报评定和科技项目推荐工作;协助民营企业做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牵头管理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考试、评审和初次认定等工作,并纳入当地人事(财政)部门统一组织。
(四)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维护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合法权益,接受他们的投诉和法律咨询,协助会员企业处理经济纠纷,参与经济仲裁。
(五)为会员提供信息、咨询、培训及人才交流、人事代理等服务;组织会员企业举办和参加各类经贸活动,参加国内外考察,帮助会员企业拓展市场,协助会员企业办理产品产地证明书;协助会员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人员申办户口和出国(境)进行商务活动出具证明、申办证照等。
(六)负责管理下属商会、同级行业商会和同业公会;协助有关部门指导私营企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和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社团组织。
(七)加强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和工商经济界人士的联络工作;推动经贸合作和技术交流;协助政府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等。
(八)对有关非公有制经济的立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有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规定的讨论研究。
(九)接受民营企业对政府职能部门或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工作的投诉,直接组织或会同有关单位组织调查民营企业的投诉,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企业;定期或不定期向各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受理投诉情况,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参与区统一组织的对政府职能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民主评议活动,结合民营企业的投诉情况提出参考意见和建议;定期分析民营企业投诉中涉及的政策性和普遍性的问题,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意见;对不属于本单位受理范围的投诉,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和协助;定期召开全区民营企业投诉机构工作会议,总结工作情况,推广工作经验,研究有关问题。
(十)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广州市委和区委有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协调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经验;教育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工商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