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系统在农村改革发展中大有可为
本网讯 10月31日上午,县物价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
在会上,重点学习了《***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通过学习大家认为,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是在改革开放30年、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党对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新认识和执政理念的新飞跃,是科学发展观在“三农”问题上的具体体现,对全面实现小康目标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在组织学习全会精神的基础上,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士军同志就物价部门如何履职服务“三农”提出了几项具体要求:主要是紧密联系物价工作实际,带着问题去学习、去思考,深刻领会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并自觉用以指导实践,发挥物价部门的巨大作用,在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大业中大展作为。一是要在运用价格杠杆促增收上大有可为。不折不扣落实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全面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结合县情,配合粮食部门研究建议农产品价格保护办法,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二是在深入贯彻惠农惠民政策上大有可为。认真落实农村电价、水价、气价、医疗、教育等价费政策及惠农价费政策,做好涉农价格管理工作,着力关注民生。让低保收入家庭、残疾人家庭、老年人家庭等对象政策知晓、利益到位,让党的阳光雨露滋润心田。三是要在价格监督检查上大有可为。紧紧围绕“市场价格监管年”活动,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认真完成涉农价费的监督检查和价格举报工作任务,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价费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坑农侵农案件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坑农、伤农、误农事件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