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十一次主任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十一次主任会议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蓝绍敏 (顾祥忠摄)
2月13日上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汇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蓝绍敏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促进康泰之州、富泰之州、祥泰之州建设,汇聚推进三大主题工作的正能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纪明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幸蓉、丁士宏、戴胜利、王建,秘书长赵留贯出席会议。副市长陈明冠汇报相关工作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和《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保持了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良好局面,为维护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发挥了积极作用。
蓝绍敏指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要统筹谋划,多措并举。要重发展。对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因户因人而异制定帮扶措施,让他们致富奔小康、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强稳定。对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问题,视情而定,严格管控,妥善处置,确保稳定。要抓服务。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就业创业、子女就学、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对少数民族群众给予优待和照顾。要多尊重。对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从细微之处给予理解、尊重、引导和包容。要显特色。充分挖掘和整合吉祥文化等宗教文化资源,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形成文化效应,为祥泰之州服务。
蓝绍敏强调,要进一步把握关键,增强法治思维,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要加大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依法传承风俗习惯、开展宗教活动。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形成合力,不断提升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