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箱故障引火灾工商维权获赔偿
本网讯(通讯员 吴永、吴复君)近日,兴山县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冰箱线路故障引起火灾的消费纠纷,商家除了给消费者赔偿一台新冰箱外,还一次性赔偿被烧毁的家具、窗帘、吊灯、地板等物品折合人民币54600元。至此,历经两个年头的纠纷案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2011年10月,家住兴山县古夫镇的熊某在兴山县某冰箱专买店购冰箱一台,2015年10月11日凌晨,熊某家突然发生火灾,导致屋内冰箱、家具、地板、窗帘、吊灯等被烧毁,当即拨打12315申诉举报电话求助调解。
接到投诉后,兴山县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立即安排2名执法人员和兴山县公安消防大队现场堪查,公安消防大队出据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属电器线路引起的火灾,因此,商家应该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经兴山县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执法人员2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如上赔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