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成为宜昌市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县市
本网讯(通讯员 时云莹)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大力开展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成效显著。全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从原有的235项精简至102项,精简133项,精简率达56.6%,审批时间缩减50%,切实解决了企业、群众反映的办事难问题。至此,我市已成为宜昌各县(市、区)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的县市。
我市将简政放权当作全面深化改革的当头炮,当作转变政府职能的马前卒,大力推进。市委、市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宜昌市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的部署和要求,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为抓手,大力实施简政放权,打造服务效率最高的政府。将能精简的审批事项减得彻底、减得干净,将能下放的管理权限应放尽放,经过一次又一次的瘦身,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仅保留了119项,行政审批部门仅保留了32家。今年4月,又进一步加大力度,将17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到镇(村),目前市级仅有行政审批事项102项,在宜昌各县(市、区)中行政审批事项最少。
我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群众最厌三件事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群众提出的一次性告知不够的问题、审批事项清理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办事大厅无群众等候区问题,并针对办事流程、收费依据、审批时限等进行再次梳理和整合,努力扩大一批立等可取的审批项目,确保行政审批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真正达到老百姓好办事、快办事的目标。将枝江打造成全宜昌地区审批事项最少、审批程序最简、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好的县(市、区)之一。
我市对行政审批事项精简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监管。全市建立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利用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大厅电子显示屏、印发群众办事指南等形式对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同时市纪委会同市政务服务中心,加强监管力度,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问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真正让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和下放工作见实效,让群众和企业抛掉跑不完的路、盖不完的章的旧观念,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三大目标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编辑:胡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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