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津新区(经开区)2019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
按照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规范做好2019年我市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襄环督改指文〔2019〕13号)要求,东津新区(经开区)对2019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序号10)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序号1
督察发现,湖北省一些地方环境质量改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部门整改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督察整改及环境质量改善压力仍然突出。在一些具体整改任务中,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敷衍应对等突出问题。一些地方推进整改不力,特别是在办理群众举报案件方面,存在表面整改、假装整改问题。
二、整改目标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督办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压实工作责任,制定、细化发现问题的清单。环境问题整改全覆盖,确保信访交办件全部落实到位,信访涉及问题真整改、无反复。
三、整改措施
压实工作责任,制定、细化上级环保督察、环保专项检查督办发现问题清单,压紧压实到地方和部门,推动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定期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的群众举报案件进行调度,督办各责任单位***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坚决杜绝表面整改、假装整改问题发生。
推动环境问题整改全覆盖,群众信访件做到整改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备案一个,一抓到底。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压实工作责任,针对上级环保督察、环保专项检查督办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清单,成立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压紧压实到地方和部门,推动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定期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的群众举报案件进行调度并上报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
环保督察期间群众信访件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备案一个。
五、今后工作打算
确保“长期坚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9年12月16日—2019年12月22日,共7天)向东津新区(经开区)安环办反映。
联系方式:
直接责任人:周世国 电话:0710-3352868
承 办 人:马璐璐 电话:0710-3352869
东津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