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重在挖掘潜力
发展乡村风景旅游业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美丽乡村、推进乡村生态建设的需要,是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需要,也是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需要。目前,一些地方乡村风景旅游景点分散,仅停留在农家乐水平,虽有游客去,但整体水平还不高,还未形成规模,吸引力不是特别大。同时,乡村风景旅游在资金、管理、市场、宣传等方面都存在不足。为此,笔者认为,乡村旅游重在挖掘潜力,在出台相关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做好科学规划、政府引导、凸显特色三个方面的工作。
科学规划。发展乡村风景旅游业首先需要规划一个科学合理的布局,也就是要有具体的思路和方向,即在全省、全市的风景旅游大格局中找准自己的位置,把乡村的风景旅游融入全省、全市的风景旅游中去,寻找更多的发展机会。以枣阳为例,枣阳是襄阳地区的县级市,在这方面,枣阳市具有潜力的吴店镇、熊集镇、新市镇等乡镇,可利用独特的区位优势,与隆中风景区、武当山、三峡等风景区连成线,借助外力加速自身风景旅游业发展。
政府引导。当地政府要多渠道建立稳定的投资基金,通过先期投入和引导投资,为多元化投资兴建乡村风景旅游业创建必要的条件。与此同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参与景区的建设经营,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风景旅游业发展合力。建立市场机制。贯彻“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市场经济原则,广泛吸纳社会闲散资金,并引导单位、企业投入乡村风景旅游业的开发。此外,还可大力推行股份制、租赁制,筹集发展资金,形成自我发展、滚动发展的投资体系。强化关联力度,逐步实现乡村风景旅游区域与大中城市风景名胜区域挂靠关联、县市区各景点间的关联、景点建设与工农商贸建设间的关联,使其形成气候,整体联动,共同受益。
凸显特色。以地域文化为特色,围绕市场抓好乡村风景旅游业的发展重点,如重点旅游景点、旅游产品、旅游活动等。同时,要注重发展特色旅游,培植新品牌。在这一过程中,首先要重视人文景观风景区的开发,加大风景旅游业的文化含量,以文化开发为主线,大力实施改造扩建工程,丰富景区内容,体现乡村独特的地域文化和名人风貌。二是重视自然景观的开发,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来源:襄阳日报 责任编辑:刘晓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