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7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7月22日-2022年7月2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16
通讯地址:泰州市药城大道809号CMC政务中心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1、艾兰得营养品泰州有限公司益生菌软糖智能化生产项目
项目名称 | 益生菌软糖智能化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三期标准厂房区G22栋二层东侧 |
建设单位 | 艾兰得营养品泰州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苏州品润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艾兰得营养品泰州有限公司位于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五期标准厂房区G101栋标准厂房,其“益生菌固体制剂及软糖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3月5日经泰州医药高新区泰高新审批〔2018〕29号审批同意,于2019年7月进行试生产,于2020年5月28日进行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近年来,随着国民健康消费观念和消费需求的加速升级,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注重功能性食品的口感和颜值。从片剂胶囊到软糖果冻,功能性食品越来越像“食品”了。2021年2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2021年版)》,首次将属于食品形态的凝胶糖果纳入了保健食品备案剂型。为满足市场对功能性食品,特别是益生菌软糖的需求,艾兰得营养品泰州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租用三期标准厂房区G22栋二层东侧标准厂房约2282平方米建设益生菌软糖智能化生产项目。项目采购主要仪器设备67台(套),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益生软糖4亿粒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25m高1#排气筒排放,质检和危废暂存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串联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25m高2#排气筒排放,所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均为推荐的废气治理可行技术。经处理后的粉尘、非甲烷总烃能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颗粒物(其他)、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因集气效率,项目有少量无组织粉尘、非甲烷总烃产生;因产生量较少,经自然通风扩散后,其厂界非粉尘、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能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其他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经污自设水调节池调节水量和水质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要求后经赵泰支港排入长江,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设备、公辅设施运行噪声,工作时声级在80-90dB(A)之间,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门窗等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检验废液、检验废弃物、废培养基、生物安全柜废高效过滤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淀粉、纯水制备废弃物、除尘灰、破损除尘袋、普通废过滤器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或委托有处置能力的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在采取上述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零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
2、泰州日健中外制药工业有限公司艾地骨化醇软胶囊生产项目
项目名称 | 艾地骨化醇软胶囊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三期标准厂房区G31栋东侧标准厂房 |
建设单位 | 泰州日健中外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苏州品润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为满足骨质疏松症治疗市场需求,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泰州日健中外制药工业有限公司拟投资2686万元在现有G31栋东侧标准厂房改建其中5047.9平方米建设艾地骨化醇软胶囊生产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包装车间以及与之配套的辅助设施,新增主要仪器设备24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艾地骨化醇软胶囊5100万粒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艾地骨化醇软胶囊生产过程为不拆内包分装过程,生产过程无废气产生及排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抽样检测过程产生的检测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过程产生的暂存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为《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药工业-化学药品制剂制造》(HJ1063-2019)附录A表A.1废气治理可行技术参考表所推荐的废气治理可行技术。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项目运营期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能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1中非甲烷总烃监控浓度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非甲烷总烃监控浓度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收集、生产废水经现有生产废水调节池进行收集后一起接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要求后经赵泰支港排入长江,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设备、公辅设施运行噪声,工作时声级在80-90dB(A)之间,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门窗等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检测废液、检测废弃物、废弃药物、废含汞荧光灯管等属于危险废物。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由综合利用单位定期运走,纯水制备废弃物、普通废过滤器委托有处置能力的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日产日清,在采取上述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零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
3、臻悦生物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二代测序仪及***检测试剂生产项目
项目名称 | 二代测序仪及***检测试剂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六期标准厂房区20幢标准厂房一至四层东侧 |
建设单位 | 臻悦生物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苏州品润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臻悦生物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位于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G73幢标准厂房二层东侧(生产区)和G35幢标准厂房五层西侧(检验区),其“体外诊断试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3月1日经泰州市环保局泰环高新审〔2017〕22号审批同意,于2022年1月10日进行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随着公司不断发展,公司现有场地已经不能满足公司长远发展需求,为此臻悦生物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拟投资15000万元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六期标准厂房区租用20幢标准厂房一至四层东侧标准厂房约***96.24平方米建设二代测序仪及***检测试剂生产项目。项目采购主要仪器设备68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二代测序仪100台、***检测试剂50万人份的生产能力;同时本项目建成后现有项目将不再生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质检室***检测试剂质检过程、阳性对照检验过程可能产生含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经生物安全柜高效过滤器过滤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危废暂存间暂存有废培养基、检测废弃物、生物安全柜废高效过滤器等危险废物,采用符合标准的25kg高密度聚乙烯桶密闭盛装。由于项目产生的危废在暂存期内密闭暂存,不开封、不处理,因此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过程产生的废气较少,本次评价不做定量分析,但要求建设单位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 号)要求,在危废暂存间设置负压气体导出口。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标准厂房现有化粪池收集、生产废水经拟建生产废水调节池收集后一起接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要求后经赵泰支港排入长江,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设备、公辅设施运行噪声,工作时声级在80-90dB(A)之间,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门窗等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附着原辅料的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检测试剂废一次性耗材、检测废液、废培养基、生物安全柜废高效过滤器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纯水制备废弃物、不合格外协件、普通废包装材料、普通废空气过滤器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或委托有处置能力的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在采取上述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零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