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低保备案和承诺斩断关系保
近年来,县民政局着力打造“阳光低保”,进一步严格低保审批程序,对城乡低保对象重新“洗牌”,实行动态管理,切实有效解决错保、漏保、骗保等问题,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使困难群众的生活真正得到保障。
完善备案制度 阳光运行低保
为进一步加强低保规范管理,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的发生,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对我县低保经办人员,各镇(街)党委、政府工作人员,村(居)“两委”成员建立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低保备案表》统一纳入县民政局、镇(街)人民政府低保档案管理,经本人签字后上报县民政局救助中心备案留存。
政策透明 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低保规范管理,提高低保管理服务水平,促进低保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运行,县民政局以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为契机,要求全县民政干部及镇(街)、村(居)低保经办人员全部签订不违规干预低保工作、不违规办理低保《承诺书》,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通过签订《承诺书》,进一步提高了民政干部的思想觉悟,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