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帮助七旬老人讨回赡养费
" 杨主任,回忆往事,你和小段是我的恩人,你们的人品使我永不能忘,我真心的感谢你们,祝你们一生平安"这是近日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收到的一个七旬老人彭某发来的感谢短信。
原来,不久前县法律援助中心成功调处了一起赡养费纠纷,老人彭某的大儿子在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劝说下,给付了父亲的赡养费用1000元整。这才有了上述的那条短信。
彭某今年75岁,住在沔渡镇下关村,育有2个儿子和一个女儿。2009年就因为赡养费用的问题上过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几个子女每月给老人150元的赡养费,医疗费用除农村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的费用平均负担。一开始几个子女还都能按时给付,直到最近,彭某的大儿子忽然以其弟家庭条件较好,应当承担更多的费用,法院的判决不公平为理由,拒绝承担老人的赡养费用。老人***讨要,还对老人恶语相向。
彭某无奈之下,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中心工作人员得知之后,立马与彭某的大儿子取得联系,并***对其进行了劝说,彭某的大儿子在工作人员的一番耐心的劝说之下,终于同意给付拖欠的赡养费用1000元。
今年来,县司法局以实施"法援苍生,与你同行"活动为抓手,以"应援尽援优援"为目标,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4件,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社会效益。
[责编:彭新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