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民政局采取五个精准措施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
赫章县民政局采取“五个精准”措施
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
2020年以来,赫章县民政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民政工作的***,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采取“五个精准”措施,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助力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是精准提高标准,做到应保尽保。认真落实省、市民政部门的精神,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重点关注未脱贫户、监测户、边缘户及返贫户,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认真落实好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308元/人/年,城市低保提高到7500元/人/年。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在校生、重残、重病,按每人每年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30%增发低保金;实行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按月调整,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确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坚决兜住脱贫攻坚之底。
二是精准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做到应养尽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和《民政部关于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民发〔2019〕124号)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特困供养人员的照料服务工作,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一是大力排查辖区内特殊群体,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按程序及时纳入供养范围。将特困供养人员标准提高到812.5元/人/月,按月足额发放供养金,并按照全自理(1570元/人/月)、半护理(942元/人/月)、全护理(314元/人/月)三档及时发放照料护理费。二是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为了让农村分散供养的对象住进一个舒适、美好的环境,我局在充分尊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指导各乡镇、街道大力动员特困人员入住敬老院,在农村敬老院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等服务。对分散的对象,指导各乡镇、街道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人签订三方委托照料服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相关职责。对特困人员需要就诊或住院的,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全方位照料、护理。三是提高集中供养服务能力和水平。我局督促各乡镇、街道积极改善敬老院环境设施、设备,开展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切实提高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能力、床位利用率和供养服务水平。
三是精准落实临时救助、救急难政策,做到应救尽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立足兜底线、提时效,确保救助措施有效、资金使用精准,着力发挥临时救助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对因灾、因病等不可控因素造成家庭困难的对象,我县采取对象申请和主动发现的方式实施临时救助,积极防止其返贫,帮助其渡过难关,实现稳定脱贫,织牢、织密兜底保障中的最后一道安全网。
四是精准关爱儿童群体,做到应爱尽爱。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扶养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爱保护工作。将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标准补助标准提高到1050元/人/月,确保他们不因家庭的变故影响了生活和学习,保障其健康成长。我县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儿童福利院,有专职管理人员30余名,现代化设施、设备,满足全院60多名儿童日常生活、学习和玩耍的需求。我局每月对乡镇、街道农村留守儿童进行督查,确保留守儿童有人监护、有安全保障、有幸福童年。建立健全儿童关爱服务机制,做好服务经费保障,全面落实关爱保护工作,确保应爱尽爱。
五是精准落实残疾人补贴,做到应补尽补。逐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的补贴标准,今年我县一级残疾人的补贴标准为70元/人/月,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为50元/人/月;对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落实分类施保政策,全面落实两项补贴政策,做到应补尽补。及时对接残联部门,实时进行数据比对和更新,确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