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在全市深入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夯实全面依法治市的社会基础,根据《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本市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法治思想为引领,坚持全民普法工作正确方向。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工作。突出学习宣传***法治思想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立足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加快推进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突出宣传宪法及重要法律法规,打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环境。突出重点内容,深入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深入宣传民法典,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让民法典深入人心,确保民法典的全面施行。围绕“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保障民生任务目标和重点工作,大力宣传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绿色低碳发展、加强国家安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沈阳、法治沈阳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宣传工作,持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治理能力、治理水平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加强教育引导和实践养成,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推进公民终身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内容,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有机统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大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强化中小学生法律课程学习,推动法治教育进课堂,推广法治实践教育和案例教学,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多种形式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从小养成尊法守法良好习惯。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强化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认同和信赖,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助力“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等方面法律法规专项宣传,重点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法规规章,大力倡导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公序良俗。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建立完善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引导企业树立合规意识、强化合规管理,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法治观念。加快全市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培育企业法治文化,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全覆盖,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积极为企业提供高质量、个性化法律服务,全面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法治化水平。
五、繁荣发展法治文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全民守法各环节,以法治文化提升法治信仰、增强法律意识。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各区、县(市)至少建设1个法治公园(广场),各村(社区)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基层单位法治宣传元素实现全覆盖。加强对具有沈阳特色法律文化历史遗迹保护,立足实际创作优秀法治文化作品,依托传统媒体及新媒体技术,集成法治文化资源,培育沈阳普法品牌,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大力宣传崇法向善榜样事迹,推动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和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六、提升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普法与法治实践有机融合。通过培养“法律明白人”、建设“村(居)民评理说事点”等举措,进一步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推进依法治企、依法治校、依法治网,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社会氛围。在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实时普法,加强公众参与立法、庭审直播、生效法律文书上网、典型案例发布等工作,推进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人员等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开展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应急状态下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和载体阵地,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和新技术新媒体进行普法,不断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实现以数字化社会化牵引法治化。
七、强化组织领导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普法任务落地落实。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完善普法考核评价机制和奖惩制度,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各级政府要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视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