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转交沈阳第十三批45件群众信访投诉问题
11月17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辽宁省转交了第十三批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其中涉及沈阳市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45件。涉及11个区、县(市)和5个市直部门,和平区5件、沈河区4件、铁西区4件、皇姑区4件、大东区5件、浑南区2件、于洪区5件、苏家屯区4件、辽中区2件、新民市5件、康平县1件、市公安局1件、市环保局5件、市城管局1件、市房产局1件、市水务集团2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环境问题67个。其中,大气环境问题21个、水环境问题11个、噪音问题13个、生态环境问题4个、土壤问题10个、其他类型问题8个。
沈阳市第一时间启动第十三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落实整改工作,依据案件属地负责原则、案件首办负责原则、案件办理迅速及时原则、案件办理认真准确原则,全部转交给相关区县和市直部门。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正在积极行动,立接立办,边督边改,迅速组织核查,依法依规办理、问责。(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邱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