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建通〔2020〕236号关于开展贵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155429
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监管局、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双龙临空经济区生态建设局、综保区开发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贵阳市贵安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和《贵州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的通知》、《贵阳市贵安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的通知》要求,扎实抓好今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在落实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上下功夫,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扎实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深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精准治理,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问题隐患排查,建立分级分类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建筑工程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建筑工程安全防控基础能力,扎实推动企业本质安全,持续推动建筑工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建筑工程安全标准化;进一步压降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问题隐患排查
围绕“辨识风险、消除隐患、遏制事故”,对城乡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采取单位排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问题隐患排查。
(一)加强安全风险辨识
1.各项目参建单位:各项目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组织本单位全员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参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41)、《贵州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2018年试行)》,围绕作业活动、物料材料、设备设施、工艺技术、作业环境、现场管理等范围和对象,从人的行为、物的状态、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等四个方面分析危险有害因素,把本单位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应急处置能力、应急演练纳入到安全风险辨识。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参照生产经营单位风险辨识依据、方法、环节和重点,开展符合自身特点的安全风险辨识。
2.各区(市、县)住建局:一是全面调查分析本辖区内建筑施工重大安全风险情况,建立健全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全过程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等工作机制;二是综合评建筑施工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耦合发生的风险因素,针对汛期自然灾害与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工作相关联,扎实开展风险辨识;三是督促本行业建筑领域各有关单位落实安全风险辨识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及时报告重大安全风险及其管控情况;四是立足于本行业领域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建立健全工作程序和方法,重点督促相关危险源、重点工程、高风险作业、人员密集场所涉及的建设施工管理环节开展重大风险辨识。
(二)加强问题隐患排查
1.问题排查:各区(市、县)住建局、各项目参建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贵州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贵阳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深入开展问题排查。
细化《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针对学习教育、整合媒体资源开展宣传、全面系统宣传贯彻、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等环节,对标对表排查问题。
细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针对健全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管理制度、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治理方面,对标对表排查问题。
2.隐患排查:按照《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及《贵阳市贵安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各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治理依据和内容(***1),围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现场安全技术管理开展隐患排查。
各项目参建单位:一是各项目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明确本单位管理层、安全管理机构及各相关部门隐患排查责任分工,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全员培训,按照本单位隐患排查制度规定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实现“全覆盖”。二是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通过日常排查、综合性排查、专业性排查、季节性排查、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排查、事故类比排查、复产复工前排查和外聘专家诊断式排查等方式开展隐患排查。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参照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方式和排查重点,对本单位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隐患排查。
各区(市、县)住建局:一是统筹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厘清和明确隐患排查职责边界,对容易漏管失控的安全隐患,督促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科学精准防控,强化闭环管理;二是扎实推进督查工作,突出事故导向、问题导向,对事故多发频发的地区要加大专项督促检查力度和频次,采取“开小灶”“开大灶”“定向体检会诊式”安全检查等方式,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统筹抓好本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工作;三是推动条块式、清单式隐患排查,加快梳理和编制完善隐患排查标准规范,实现“对标排查”“对标检查”;四是强化“解剖式”隐患排查,针对各有关单位的基础设施、工艺系统、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以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和现场作业管理等重点环节开展隐患排查;五是推行专家指导式隐患排查,择优选取具有行业代表性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专家现场指导隐患排查方法、程序和重点,规范开展隐患排查“必选动作”,创新开展隐患排查“自选动作”。
四、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
各区(市、县)住建局、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梳理总结自身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形成问题隐患清单;通过深入分析原因,深挖矛盾根源,查漏洞、补短板,研究制度机制,完善防范措施,落实经费保障,***根源性问题,完善制度措施清单,动态更新、持续提升,进一步夯实本质安全水平。
(一)建立问题隐患清单
1.各项目参建单位:一是建立健全本单位隐患判定和分级管理制度。其中,对于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判定为一般隐患;对于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在短期内能够整改排除的,判定为较大隐患;对于危害和整改难度大,须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判定为重大隐患。二是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一进行登记,形成相应的隐患清单,依托 “贵州省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如实录入上报,明确排查人员、隐患描述、隐患分级等内容。三是梳理汇总本单位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根源性、共生性、群体性、习惯性问题,以及多发频发的“三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形成相应的问题清单。
2.各区(市、县)住建局:一是统筹推进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定期组织研究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排查登记情况,统计分析上报问题隐患清单。二是督查反馈完善问题隐患清单,对上级或本级督查反馈的有关单位问题隐患,要及时通报各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并纳入问题隐患清单中,实施全过程***闭环管理。三是要对各项目参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相关规定,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管理上的缺陷等隐患,以及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进行逐条登记建档,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四是督促有关单位报送问题隐患清单,在其自查的基础上开展现场抽查,及时更新问题隐患清单,定期形成本行业领域问题隐患分析报告。
(二)建立制度措施清单
1.各项目参建单位:一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围绕安全生产相关资质证照、责任制、管理机构人员、设备设施、教育培训、项目安全“三同时”、人财物投入、相关方管理、应急救援、档案台账等管理类内容,查缺补漏,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制度清单。二是针对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工作实际进展,对照风险、隐患逐条制定工程技术、管理控制、个体防护和应急处置等措施,形成措施清单。对于重大隐患,要认真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完善评估、验收、销号等工作。
2.各区(市、县)住建局:一是对本地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管理秩序混乱的共性问题和久拖不决、死灰复燃的突出隐患,由表及里,追根溯源,查找症结,补齐短板,制定完善的制度措施清单,研究解决好本地区安全生产的系统性、根源性问题。二是针对工作实际,研究建立并落实好重大风险防控机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大隐患情况。三是鼓励引导代表性单位“先行先试”,树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标杆,加快示范带动和经验推广。四是***做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加强综合研判,精准施策治理,严格监管措施,强化技术支持,确保各项重大隐患整改、复核、评价、验收和销号工作落实到位。五是强化监督检查,通过强化工艺技术改造提升、安全防范性工程配套设施、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人员教育培训等方面工作,不断提高本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促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市、县)住建局、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把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工作作为今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要工作来抓。要进一步统筹推进工作落实,组织协调和有序推进本地区各专项整治工作,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在队伍建设、科技支撑、资金保障等方面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定期主动向本级政府请示汇报,积极争取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要健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在业务指导、监管执法上落实监管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统筹部署,周密安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全面排查,建立本单位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
(二)加快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体系
1.建筑工程(城乡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设施、公路水路铁路建设):依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37号令)、《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总建设〔2017〕310号)、《复杂地质条件下铁路建设安全风险防范若干措施》等规定,重点排查治理以下内容:
2.房屋市政工程: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管控;深基坑工程排查整治,包括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模板支撑系统排查整,包括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建筑起重机械排查整治,包括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排查整治,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工程基坑(槽)、隧道、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复杂地质条件下重大风险源识别和管控,专项勘察、专项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安全风险控制情况,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情况,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排查整治,包括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施工许可环节提供危大工程清单情况;“三违”行为,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无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肢解发包,无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无证上岗、人员不履职等行为。
3.各区(市、县)住建局:一是市住建局统筹构建隐患排查标准体系,结合全市通用的隐患排查治理基本规范并宣传贯彻落实;二是结合安全风险特点,参照隐患排查治理基本规范和专项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基层,制定一线应急管理网格化管理排查表单。三是参照通用隐患排查治理基本规范的编制原则和要求,结合本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治理依据和内容,组织制定专项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四是市住建局负责指导督促各单位根据相关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制定隐患排查表单,开展监督检查。五是按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体系和基层一线应急管理网格化管理排查表单,开展督促指导和执法检查,并结合实际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及其意见建议持续更新完善。六是以通用隐患排查治理基本规范和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为基础,根据自身重大风险点、重大危险源实际情况,编制隐患排查治理表单,开展“照单排查”工作,持续完善本单位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对于具备一定实力和条件的单位,鼓励“先行先试”,制定出台适于本行业领域的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和应用。
(三) 完善科技信息手段
一是改造提升“贵州省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现各单位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自查自改自报、分级分类监管、闭环整改销号、动态分析预判、辅助预警决策和绩效考核评价等功能,进一步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二是通过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移动通讯等科技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加快贵阳市贵安新区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联网工程建设和应用进程,完善远程监测、在线预警、自动化控制和紧急避险等效能应用,加快实现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异常情况下预报预警和响应处置。
(四) 推动专家指导服务
一是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领域专家库,充分依托专家指导服务助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指导帮助基层一线和相关单位摸清风险、找准问题、查明隐患、制定措施、完善制度、持续改进。二是鼓励有关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团队建设,积极培育扶持一批安全风险管理、技术咨询、安全培训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形成全流程技术服务和支撑保障能力,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在技术、人才和服务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推动本质安全上水平。
(五) 强化宣教培训
一是加强安全知识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把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工作宣传到位,坚持将安全理念、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的宣传主导向企业纵深突进,支持引导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二是各区(市、县)住建局、各项目参建单位要紧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教育培训主线,围绕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对风险防范化解、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等重点内容开展教育培训,使基层监管人员和各有关单位全体员工真正统一思想认识,熟悉掌握重大风险辨识管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知识、方法流程、技术措施,引导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正确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六) 加强督促指导和监管执法
一是各区(市、县)住建局要加强落实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相关工作的督促检查,善于发掘好经验、好做法,聚焦整治重点、工作亮点和地方特色,强化推广展示,坚持问题导向,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综合运用通报、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指导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体系建设;二是各区(市、县)住建局要严格监管执法责任,对各有关单位未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不报、迟报、谎报,整改不合格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真正排查整治一批风险隐患,上限处罚一批违法行为,公告关闭一批非法行为,曝光问责一批典型案例,梳理查找一批隐患顽疾,健全推广一批制度成果,真正达到全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惩防并举、标本兼治”。
***:
1.行业主管部门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样表)
2.各地各行业隐患排查整治周报表(样表)
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样表)
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样表)
5.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度措施清单(样表)
6.生产经营单位/社会单位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样表)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