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积极促进城镇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深入发展
省人社厅坚持以贯彻落实国发〔2012〕2号文件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总抓手,把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引导发展有利于扩大就业的产业,注重发展民营经济,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
2011年以来,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8.37万人,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17.3万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1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就业各项指标增长率在全国排名靠前。具体措施:一是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为契机,通过产业发展拉动就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就业和创业民生工程、百万农民工创业就业工程,开展创建创业型城市和创业孵化园工作,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出台施行《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服务和支持产业园区建设的意见》,通过产业园区发展拉动就业增长持续加速,切实加强小额担保贷款、就业服务等措施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2012年以来工业园区新增就业达6.85万人,月均新增1.14万人。落实“3个15万元”政策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出台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实施意见,打造“黔灵女”等家政服务品牌,通过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在全省各县建立小贷机构,进一步做好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2011年以来,共争取中央转移支付就业资金24.4亿元,共使用就业专项资金26.39亿元用于促进就业工作。省级财政配套安排近1亿元,各地配套1亿元以上用于支持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各项就业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二是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通过“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2385人,选派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1000人,落实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奖励政策。发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作用,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和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等就业公共服务活动,充分利用各地小城镇建设和县域工业发展的机遇,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同时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输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9.98万人。加强对就业困难群体的扶助,全省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9万人,实现了零就业家庭动态监管。三是就业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通过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与建设,推进基层就业平台建设等措施和手段,不断提升就业服务能力和水平。截止目前,全省基层平台建设覆盖率达94.11%,全省113个街道和1445个乡镇全部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覆盖率达到36.13%。全省成立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636个。
下一步,我厅将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快速增长,保持就业局势稳定。一是以经济高速发展为契机,发展产业拉动就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创造更多用工需求和就业岗位。重点抓好产业园区就业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引导和扶持百万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服务业发展带动就业增长。二是进一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政策操作方法,畅通政策落实渠道。加强就业政策与其他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的有机结合,使各项政策措施相互协调配套。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三是集中力量抓好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实施“五个一创业工程”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实施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建设,结合产业园区建设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返乡创业和有序进城务工,加强省际间劳务协作拓宽劳务输出渠道。规范开发公益性岗位,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有针对性地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四是积极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落实“3个15万元”扶持政策,每年扶持创办2万户微型企业,新增就业10万人以上。深化贵阳市、遵义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在全省开展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加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在创业促就业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实施“万户小老板创业行动计划”,力争全年增加2000户小老板,新增1万个就业岗位。五是认真落实省政府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着力做好职业培训工作,积极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六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建立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创造有利于稳定扩大就业的制度环境。坚持统筹城乡就业发展,将农民工就业服务、就业指导、职业培训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在非农产业转移就业。推进县及县以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公益性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完善以登记失业人员和享受就业扶持政策人员为主体的就业信息监测制度。继续搞好各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促进各类群体就业。开展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及时掌握最新动态,为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