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丹军出席市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
10月12日,市长暨军民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常务副市长金中梁,副市长林丹军、张伟亚、祝伦根、孙荣燕,市政府秘书长周剑敏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金华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2017)实施意见制订情况的汇报。暨军民指出,大力促进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扶持小微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事关“十三五”稳增长大局,事关金华转型升级、赶超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自我加压、落实责任,加大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股权融资、商标品牌和诚信建设以及“小升规”、“限下转限上”等领域的扶持力度,推动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持续改善、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发展质量全面提升,形成全市小微企业创业、培育、成长、升级的梯次发展格局。
会议听取了关于金华市产业引导基金组建工作情况的汇报。暨军民强调,设立产业引导基金是创新政府资金扶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的重要手段,要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创新中完善,通过深入的前期谋划和严格的过程管理,形成完善的产业引导机制、风险控制机制、进入退出机制等系列制度;要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有效结合,进一步明确投资方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吸引集聚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参与“五大千亿产业”和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加快发展。
会议听取了关于金华市首批立法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的汇报。暨军民强调,政府要在市委的领导下,大力支持和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在具体立法项目的征集筛选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重质不重量,注重体现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注重体现人民群众的呼声,注重体现立法的科学性、系统性、民主性、全局性和前瞻性,注重体现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有效衔接,注重德治、法治和自治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城乡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三大领域,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集民智、汇民意,使立法项目更好地反映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更好地反映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并切实发挥好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我市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会议审议通过了经过调整的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从今年11月1日起,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470元调整为16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2元调整为1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