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巩固脱贫成果排名全省前列
近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2021年全省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对全省12个市、15个重点县、26个非重点县进行了评估。我市在12个市中位列第四,大石桥市在26个非重点县中位列第九、盖州市在26个非重点县中位列第十四。
2021年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起步之年,我市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作为底线任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政策举措、工作机制、机构队伍衔接,在巩固、拓展、衔接、机制等方面下功夫,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局良好。
为保持扶贫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我市坚持“四级书记抓扶贫”的领导体制将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重点民生工程,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480名,工作队30个。2021 年省以上资金 8913.2万元、市本级资金4802万元,按时限全部下拨县(市)区。
促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产业项目是关键。我市全面推动特色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推进等方面工作落实,安排资金8600万元,重点支持特色种养业、冷链仓储等建设,实施新项目42个,促进脱贫地区全面发展。
2021年,全市“两不愁、三保障”进一步稳固,切实消除返贫致贫风险,推动脱贫人口5026人返岗复工,完成2020年就业务工人数的102%。同时,我市实施各阶段教育资助政策,累计发放国家助学金1087.21万元,减免学费2523.6万元,“雨露计划”补助103.2万元,投入843万元全额资助全市脱贫人口参加基本医保。此外,我市还创新防返贫减贫机制,投入542.8万元为全市27141名脱贫人口购买防贫综合保险,减轻因灾、因病、因意外等原因造成的经济负担。
***: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