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东马莲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为做好“康平县东马莲河治理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康平县东马莲河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沈阳市康平县
建设规模:新建护岸13.394km,新建护底558m,河道清淤疏浚1.973km,新建过水路面3座,新建排涵3座,修复堤顶防汛抢险路7.399km,入卧龙湖湖口处新建封育围栏3.436km,新建生态景观节点一处,新建水文站一座。
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康平县自然资源保护与行政执法中心
联系人:于博
联系方式:024-87330151
通讯地址:康平县康平镇向阳街
邮政编码:11050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彦君
联系电话:130****2800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赣水路270号
邮政编码:150000
email:nksjyzhb@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需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