Ⅳ类农产品安全突发事件有了应急机制
高明印发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在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演练中,疫病消杀队伍对疫区周边进行消毒。/资料图片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李祥锐报道:近日,《高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实施,明确Ⅳ类农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处置程序和善后处理办法。高明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再进一步。
《预案》规定,Ⅳ类农产品安全突发事故发生后,区农林渔业局要快速成立指挥领导小组、处置工作组等机构,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核定级别,并开展处置。
区农林渔业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后,高明一旦接到群众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质疑和举报,事件发生地的农业主管部门必须在1小时内将情况向上级部门反映,同时组织本辖区和本单位人员赶赴现场,先行开展调查处置,以保障周边群众生命安全。
区指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也要尽快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人员赶赴发生地,控制事态的发展。事件调查处理组到达现场后,必须尽快查明事件发生原因,追查引起事件的农产品来源、去向,并对有关农产品采取包括禁售、销毁、暂停采收、屠宰、捕捞在内的手段进行控制,将影响降至最小。
当事故隐患及相关危险因素都被消除之后,政府将会对事故期间征用的民间物资进行补偿,同时收集清理现场各类污染物,安置和慰问受害、受影响人员,并联合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尽快消除事件影响。
有关负责人表示,《预案》在旧有基础上,进一步对各科室承担职责进行了明晰,对高明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有极好的促进。
今后,区农林渔业局将继续坚持“预防与应急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工作原则,加快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日常监管制度,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开展宣传,提升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Ⅳ类农产品安全突发事件
指影响范围超过2个镇街,造成5人以内伤害(水产品100人以内伤害)但未出现死亡病例,经区政府认定的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