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关于苍山路2号及95号ab至今未安装煤气的建议(第77号)答复
代表姓名:孙维义
建议内容:
皇姑区明廉办事处秀水社区苍山路2号及95号A、B楼共计255户,于1983年入住。至今未安装燃气,因为老旧小区,住户以老年人为主,导致日常生活带来不便,特此建议有关部门解决煤气安装事宜。
承办单位:沈阳市皇姑区房产局
经办人:侯建民
联系电话:86056278
办复情况:
孙维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苍山路2号及95号A、B楼至今未安装煤气”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好,非常及时。
经调查,2019年年初皇姑区政府为了解决皇姑区苍山路2号(原机床一厂宿舍)95A和95B三栋居民楼没有燃气的问题在皇姑区明廉街道办事处召集明廉街道、区房产局和市燃气集团等相关部门曾召开过现场会议,研究落实关于安装燃气事宜。2021年7月20日,经向市燃气集团工程部了解由于95A和95B不符合设计条件,不能安装煤气。
苍山路2号(原系机床一厂宿舍),经主辅分离交由区房产局管理。由于我局只是受托管理单位会积极致函沈阳市房产局研究解决方案。
感谢您对皇姑区政府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沈阳市皇姑区房产局
2021年 7月23日
撰稿人:张宏
审核人:张文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