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4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4月21日-2021年4月2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16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药品、医疗器械及卫生产品研发和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南坝塘路1号 |
建设单位 | 江苏长泰药业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盐城泽恺环保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苏长泰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位于泰州医药高新区南坝塘路1号,专业从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药品片剂、硬胶囊剂等生产销售。 企业根据市场发展需求,拟投资5469.57万元,利用现有公司一期厂房内765m²车间建设药品、医疗器械及卫生产品研发和生产项目,拟购置设备约79台(套),项目建成后预期实现年产盐酸左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1000万支、酒石酸阿福特罗吸入溶液1500万支、单方/复方异丙托溴铵吸入溶液1500万支、硫酸特布他林雾化吸入溶液1500万支、丙酮酸钠吸入溶液1500万支、盐酸托莫西汀口服溶液150万瓶、液体止鼾器300万支、喷剂敷料(耳用)300万支、过敏原阻隔剂75万支、护理软膏75万支、护理敷料75万支、膏体敷料75万支、抑菌喷雾(皮肤)300万支、抑菌喷剂(口腔)300万支。该项目已通过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109-321271-07-01-77314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粉状物料称量和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吹塑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质检废气和危废仓库废气。粉状物料称量和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初、中、高效三级过滤(过滤效率按90%计)后在称量间无组织排放;吹塑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质检废气经环保通风橱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2#)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3#)排放。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大气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间设备清洗、保洁废水,质检区清洗废水、制备纯水废水和生活污水。车间设备清洗、保洁废水、质检区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处理工艺:A2/O),处理后与经过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接入园区管网送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尾水经赵泰支港排入长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制备纯水废水作为清下水接园区雨水管网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包装袋、纯水制备废物、滤渣、滤网、废过滤器、污泥、原辅料废包装、除尘灰、检测废液、实验室废物、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袋和纯水制备废物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滤渣、滤网、废过滤器、污泥、原辅料废包装、除尘灰、检测废液、实验室废物、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在采取上述分类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