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流井区2016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自流井区2016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自流井区审计局局长 丁小桃
(2017年8月30日)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自流井区2016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和《四川省财政收支审计条例》规定,区审计局对2016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2016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平衡情况、区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对区教育局、区统计局、区水务局、区农工委等4个单位以及区法院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现将有关情况及区审计局2016年其他审计工作情况一并报告如下。
一、2016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6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支持和监督下,全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紧紧围绕区委三大片区发展战略,全力促进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全区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各项支出保障有力,政府债务有效化解,财政收支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一)2016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和平衡情况
2016年区财政编报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基金预算三本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年初预算收入9,855万元,实际完成收入10,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5.98%;上级补助收入117,584万元,动用上年结转结余79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4,900万元,调入资金2,826万元,一般公共财政收入总量166,545万元。实现预算支出130,2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支出的154.83%;上解支出2,68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8,4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10万元,调出资金1,111万元。全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相抵后,当年收支结余安排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10万元,年终结转结余280万元。2016年公共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62,888万元。基金支出实际完成44,015万元,调出资金2,82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500万元,年终结余1,547万元,基金支出总计62,888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2016年实现收入5,887万元,实际支出5,013万元,当年收支结余87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229万元。
(二)2016年区财政农发资金专户收支情况
2016年农发资金专户上级财政补助年初结转1,620.42万元,当年收入607.00万元,当年支出1,252.84万元,年末余额974.58万元。
(三)2016年区财政扶贫专户收支情况
2016年扶贫专户补助收入年初余额375.26万元,当年收入1,578.18万元,当年支出949.44万元,年末余额1,004.00万元。
(四)2016年末政府债务情况
2016年自流井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债务余额为141,574.62万元。2016年自流井区政府性债务限额(附注1)为163,565.00万元。债务率(附注2)61.71%,新增债务率(附注3)7.47%,比上年新增债务率0.52%多6.95个百分点。
2016年平台公司举借债务情况:系统内期末债务余额720.00万元,系统外为100,553.40万元。
2016年自流井区政府到期债务为28,003.49万元,全年化解债务45,485.50万元,新增债务19,719.00万元。
二、2016年税收征管情况
(一)2016年税收收入完成情况
2016年市地税局下达区地税局年初收入任务71,000万元,年末调整为61,100万元。区地税局实际完成总收入67,524万元。
(二)营改增政策落实成效和企业降成本的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2016年区地税局累计移交营改增纳税人信息3,890户,其中:开业单位纳税人1,194户,开业、停业个体纳税1,596户,非正常状态单位纳税人482户,非正常状态个体纳税人618户。
审计抽查了工业制造、货物运输、酒店各2户企业,对营改增推进过程中税费负担、税费优惠和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三)高收入人群、垄断行业个税政策执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抽查了2户企业个人股东等高资产高收入人群个税征管情况、2户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个税征管情况、2户政府平台性公司直接或通过有关单位间接向个人支付利息相关个税情况,并将调查结果形成了专项报告。
区审计局对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部分企业未按照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6,721.98元和非上市公司个人股权转让未申报个人所得税两个问题已经责成区地税局整改落实。
三、自流井区财政经常性收入和人均财力情况
2016年财政经常性收入为53,333万元。自流井区财政2016年人均财力为11.7万元,比上年增长15.8%。自流井区财政供养人数为7,107人。
四、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财政专户滞留非税收入1,757.18万元应及时入库
审计发现,截止2016年末非税收入未缴国库金额为1,757.18 万元,其中:专项收入3.9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156.82万元,罚没收入68.93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500.14万元,其他收入27.39万元。
(二)财政超支53,800.63万元未列支出,应予调整
审计发现,截止2016年末区财政反映累计垫支(借支)资金53,800.63万元,其中:总预算其他应收款科目反映16,085.56万元,总预算借出款科目反映8,819.23万元,预算外专户其他应收款科目反映28,895.84万元。
(三)区财政农发专户和扶贫专户结转资金结余较大应进行清理拨付支出
1.区财政农发专户2016年拨入上级财政资金年初数1,620.42元,年末余额974.58万元。
2.区财政扶贫专户2016年补助收入年初数375.26万元,年末余额1,004.00万元。
(四)区财政将贫困户住房建设贷款分险基金300万元拨付到自流井区国投公司应予纠正
审计发现,区财政在2016年年底办理决算时将贫困户住房建设贷款分险基金300万元拨付到自流井区国投公司账上拟用于扶贫开发基金支出。
区财政局在审计期间已将拨付到自井区国投公司账上的300万元全数收回入区财政扶贫资金专户。
(五)经清理属应撤销的财政专户尚未撤销应予整改
2016年末区财政在金融机构开设国库存款和财政专户存款账户共计16个,其中:国库存款帐户1个,财政专户存款账户15个。按照账户开设相关规定,其中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账户和天保资金账户属于该撤销的专户。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账户2016年末余额853万元,天保资金账户2016年末余额为1万元。
(六)延伸审计发现的问题
本次财政审计对区教育局、区统计局等5个单位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延伸审计检查。通过检查,区审计局发现以下4个方面的问题。
1.区水务局、区法院会计账与年终决算报表账表不符。
2.区统计局、区水务局和区法院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非税收入未缴入区财政专户。
3.区统计局购置固定资产未进行账务处理。
4.区教育局、区统计局、区法院部分费用报销不规范。
对以上延伸检查发现的问题,除对区法院已单独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进行处理外,已责成区财政局对相关单位进行纠正和处理,并将整改结果函告区审计局。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置换债券资金拨付不及时。
经审计调查,2016年省财政转贷下拨及核准置换债券总额为42,900.00万元,支付债权人不及时金额7,502.33万元:
(1)大西洋焊接产业园区动迁安置房项目BT融资置换债券资金1,315.00万元和西南无水港动迁安置房项目5,025.00万元,区财政于2016年4月21日拨付区工管委,但区工管委于2016年6月30日才拨付给债权人。
(2)顺龙坝安置房建设BT项目债券资金1,015.50万元,区财政于2016年4月21日拨付区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但区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于2017年1月22日才拨付给债权人。
(3)自流井区农村公路改善项目工程(荣舒路)债券资金146.83万元,区财政于2016年10月13日拨付四川巨木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但巨木公司分别于2016年12月14日和2017年6月8日才拨付给债权人。
五、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评价
审计情况表明,自流井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财政目标,克服各种困难,千方百计组织财政收入,完成了一般预算收入任务,基本保证了各项经费支出。
区财政局经办的预算收支,基本符合有关财政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预算的编报、确立、变更、调整手续齐全、程序合法;预算收入完成数与金库、地方税务局核对无误,决算反映的各项收入支出基本真实、合法。
但是,我区预算执行由于受经济发展的制约、以及财政体制变化的影响,对上级财政资金的依赖性很强。2016年公共财政收入总量166,545万元,其中: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为10,445万元,只占总收入的6.27%,上级补助收入为117,584万元,占总收入的70.60%,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4,900万元,占总收入的20.96%。收入来源的组成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区财政在资金调度和预算支出的均衡性上得不到保证。
延伸单位审计发现的问题表明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对新出台的加班、值班、培训费、差旅费等管理实施办法认识理解不清晰,执行存在偏差,单位财经法纪观念还需继续增强,需要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进一步抓好部门财务决算工作。
六、其他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情况
2016年,区审计局继续深化投资审计三转,推动区政府出台了《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通知》。在投资审计中,注重关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规范性、结算的真实性,不断提升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质量。2016年计划完成投资审计项目30项,实际完成了91个政府投资项目的结算审计,91个项目累计送审金额16,846万元,审减金额1,339万元,审减率7.95%。
投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多计工程价款;二是存在超概算(计划)投资和未批超概算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分别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建设单位认真履行对项目的管理职责,完善相关建设审批手续,对多计的工程价款予以核减。
2017年上半年,区审计局按照区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精神,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建立了自流井区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对投资审计的程序、委托中介机构的办法、费用结算等进行规范。通过公开竞标方式确定了3家中介机构对顺龙坝安置房、大西洋焊接产业园拆迁安置房、西南粮油加工产业园动迁安置房等3个超亿元的建设项目进行造价审核,采用公开竞标的方式已经节约基本审计费121万元。
(二)全面完成区级部门宏观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和扶贫专项审计等其他统一安排项目审计工作
1.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分阶段完成区级部门宏观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分别对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推进简政放权落实情况、鼓励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情况、财政存量资金管理盘活等开展***审计,出具审计报告3份。针对审计发现的县级政府182项行政许可目录中有24项行政审批权限在市级而未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学生创业资金支出进度较慢、部分项目整体推进滞后等情况,向上做了反映,推动了问题的整改和项目的实施。
2.2017年6至7月按照市局统一安排,完成了对自流井区2016年度的扶贫专项资金审计,重点关注了自流井区2016年度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和扶贫项目建设情况,检查了区扶贫办、财政局、农林局、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等扶贫工作相关部门,延伸调查了5个乡镇,入户走访了20个村的3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对5个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自流井区坚持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了各种帮扶政策措施,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和任务完成。但审计也发现,在精准识别、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监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规范。
3.按照省厅和市局的统一安排,选派2人参加了对荣县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交叉***审计,选派1人全程参与对富顺县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医疗救助资金的审计工作,选派1人参加了广安市前锋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通过交叉审计,锻炼了审计人员,增进了与其它审计机关的协作。
(三)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1.结合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完成对东兴寺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2个单位的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荣边镇的2015年度决算审计。对审计发现的收入未缴入区财政纳入预算管理,社区未对照申请人员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预存电话费报账等问题进行了处理。
2.为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能的划转,区审计局开展了对2015年、2016年新农合基金的审计。
3.完成2014年省级财政五小水利工程建设补助项目和自流井区2015年第一批小型水库(胜利水库)移民扶助基金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等2项专项资金审计工作。
(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
依法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2016年完成了对区属4个单位5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一是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推动区委区政府出台《自贡市自流井区区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20162020年)》。牵头制定了《自贡市自流井区区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二是规范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实施。提早确定审计对象,抓早抓小,规范处理小微问题,对审计中发现的费用报销不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金额小、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没有直接联系的小微问题,采取审计建议函的形式,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三是依法审计以审定责,4个单位5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中,领导干部应承担主管责任的金额411.59万元,应承担领导责任的金额330.43万元。
七、审计成果及整改情况
(一)审计成果情况
2016年,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区审计局定期向区政府目督办报送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区政府目督办督促被审计单位定期进行整改落实。
区审计局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责任追究力度,2016年向区纪委移送问题线索1件。
对审计中发现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制度不符合规定的,提出了废止、修订和完善的意见。2016年促进荣边镇政府废止《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考核办法》。区财政局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自贡市自流井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时,区审计局的建议得到采纳。
2016年,区审计局编报了4期《审计要情》,得到区政府领导的肯定性批示,促进了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
区审计局向区委组织部提出的加强对区管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财务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监管、资产管理等经济责任的教育,督促被审计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履职尽责、推进发展的建议,得到采纳。
(二)上年财政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15年末财政专户滞留非税收入754.15万元,已于2016年6月末全部缴入国库。
2.2015年累计财政超支73,248.70万元未列支出,截止2017年7月末,区财政已化解18501.7万元。
3.2015年末存量资金30,006.78万元,截止2017年7月,区财政已化解26739.78万元。
4.对延伸审计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已经督促涉及问题的单位进行相应的调整、纠正和整改,并在2017年上半年对全区预算单位开展了财务大检查。
八、关于加强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
区财政应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努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继续深化各项管理改革,增强财政体制机制活力,积极增收节支,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努力化解政府债务,确保财政安全
全面推进财政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国库动态监控机制,规范预算单位支付行为,增强预算约束力;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的动态监控,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二)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部门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核算
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大公开力度,加强对部门单位预算的监督管理,加强财务核算人员培训,提高全区财务人员素质。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督促部门单位规范管理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方面安排好资金调度,确保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位,防止滞留专项资金的情况发生;另一方面加大专项资金的统筹力度,做好整合方案和项目,使专项资金切实发挥作用;同时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严格按批准方案实施,防止无预算和超支行为。积极推进项目的落地实施,及时办理项目的验收结算,认真做好项目的绩效考评,确保项目按照时间和质量要求全面完成,发挥应有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