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头股份合作经济社E021厂房(沙头物业伍号)工程—高低压部分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6月13日发表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头股份合作经济社E02-1厂房(沙头物业伍号)工程—高低压部分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沙头股份合作经济社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 约65万元 ,工期:30日历天 。 工程内容:本工程位于均安镇,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高压外线、低压线路、配电房部分及配电房照明。其中高压外线为电缆敷设、隔离开关、真空断路器、避雷器安装,低压线路部分为配电箱安装、电缆、桥架敷设,接地装置安装,配电房部分为变压器SGB11-500KVA、高低压电柜、柜间电缆、接地等设施安装,设备基础安装,配电房照明为配电箱、灯具、开关插座安装,配线,线槽敷设。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须同时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五级)或以上的施工企业;或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五级)或以上的施工企业。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通过佛山供电局B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审查备案(备案名单详见佛供电生【2014】4号)。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1.2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取得佛山市建设局核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2诚信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3.3其他要求: 3.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2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1 月 25 日至2014年 11 月 27 日,在顺德区均安镇人民政府网(http://jun-an.shunde.gov.cn/)栏目自行招标文件(详见本招标公告***),逾期将不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 12 月 5 日 9 时 30 分,地点: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招投标中心会议室(地址:均安镇永安路1号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担保金的金额:人民币30000.00元,其中10000.00元为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为信誉保证金。 6.4 投标担保的形式:存到招标人指定账户或开标现场刷卡存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顺德区均安镇人民政府网(http://jun-an.shunde.gov.cn)上发布。 8.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沙头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757-25500931 传 真:0757-25573343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 邮 编:528329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 电 话:0757-22330***3 传 真:0757-22330606 地 址:顺德区广珠路大良路段16-1号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电 话:0757-25386903 |
|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