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高层次产业人才分类认定标准(2021修订)解读
点击查看文件: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顺德区高层次产业人才分类认定标准(2021年修订)》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顺德区高层次产业人才确认办法〉的通知》(顺民社发〔2020〕31号)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我局适时对原人才分类认定标准重新作了修订完善,制定了《佛山市顺德区高层次产业人才分类认定标准(2021修订)》(以下简称《分类认定标准(2021修订)》),现将政策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分类认定标准(2021修订)》修订了高层次产业人才分类认定哪些标准?
(一)在一类人才标准中增加“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带头人”。
(二)在二类人才标准中增加“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创新人才项目(长期和短期)、创业人才项目、外国专家项目入选者”。
(三)在三类人才标准中:
1.增加“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
2.把“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带头人”,修正为“近5年来获得以下奖项者: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带头人”。
3.删除“iF国际设计金奖、红点奖(含有红点至尊奖、红点之星、红点奖)、IDEA奖获得者”。
(四)在四类人才标准中:
1.增加“近5年来获得以下奖项者:南粤技术能手奖获得者”。
2.增加“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高端经营管理人才入选者”。
3.增加“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金融人才入选者”。
4.增加“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
5.把“省、部、军队、国防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修正为“近5年来获得以下奖项者:省、部、军队、国防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
(五)在五类人才标准中增加:
1.近5年来获得以下奖项者:
(1)省级技术能手获得者;
(2)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定的“南粤首席技师”获得者;
(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
2.近5年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海外来粤短期工作资助计划入选者、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博士后资助项目)入选者。
二、《分类认定标准(2021修订)》中涉及的人才确认怎么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分类认定标准(2021修订)》的人才确认申请按《关于印发〈佛山市顺德区高层次产业人才确认办法〉的通知》(顺民社发〔2020〕31号)文件第四条、第五条要求执行:
(一)顺德区高层次产业人才认定程序:
1.初审。委托第三方机构筛选已经获得优粤佛山卡确认且符合《分类认定标准(2021修订)》的人才,并把名单报至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核准。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初审通过的名单进行核准。
3.公示。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通过核准的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至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发文。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通过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行发文确认。
(二)顺德区高层次产业人才评定程序:
1.申报。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出申报通知,接受人才评定的申报材料,并确定进入评审的人员名单。
2.专家评审。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并确定通过评审的人员名单。
3.公示。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通过评审的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至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发文。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通过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行发文确认。
三、《分类认定标准(2021修订)》中的内容与本区其他相关政策协议出现重复、交叉的情况,应如何处理?
在公共创新平台工作并经确认的高层次产业人才,在没有终止其“顺德区高层次产业人才”资格之前,不得申报我区其他类别人才确认。
四、以原标准申请人才认定的,应如何处理?
本标准自 2021年7月4日起施行,在本标准施行之日前已进入优粤佛山卡顺德子平台“平台初审”阶段的,按照原标准进行审核;在本标准施行之日后进入优粤佛山卡顺德子平台“平台初审”阶段的,按照本标准有关规定办理。《佛山市顺德区高层次产业人才确认办法》(顺民社发〔2020〕31号)失效时,本标准同时失效。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关联稿件: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