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从镇动物防疫检疫站乐从镇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动物防疫检疫站、乐从镇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均为乐从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1《乐从镇动物防疫检疫站、乐从镇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6.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8日至8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或邮寄地址:
乐从镇政府八楼组织工作办公室人事管理股(邮编:528315)
3.报名方式及要求:应聘者须提供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相关资格证明(驾驶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4张。应聘者可从网站填写《乐从镇动物防疫检疫站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2)、《乐从镇农产品质量监督站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3)。
本次招聘可采取现场提交或邮寄材料两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需携上述资料(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乐从镇政府八楼办理报名手续。未能现场报名的报考者也可将上述资料(证件仅要求提供复印件)邮寄至乐从镇政府八楼组织工作办公室,要求以快递方式邮寄,邮寄资料均不退回,邮寄材料的送达时间以本单位的签收时间为准。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邮寄报名的并符合职位条件的在参加笔试前须提交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才能参加笔试。
三、考试事项
1.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笔试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4.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四、体检和政审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政审的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政审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录用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由本单位拟定入选对象,并在相关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2.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自动放弃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六、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1.对决定予以录用的工作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2.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3.其他说明:应聘乐从镇动物防疫检疫站岗位的,但尚未考取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的录用人员,在此期间只能享受本单位相应岗位工资福利80%的待遇。聘用后三年内,仍未能考取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是否续聘须经乐从镇动物防疫检疫站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决定。
七、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有关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录用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在乐从镇人民政府网站www.lecong.gov.cn公布。
八、联系方式
(一)报名联系人及方式:梁先生,0757-28331186
(二)业务咨询电话:
1、动物防疫检疫站:0757-28331661 何先生
2、农产品检测站:0757-28331626 黎先生 0757-28331212 余先生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动物防疫检疫站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农产品质量监督站
2015年8月3日
***:***1:乐从镇动物防疫检疫站、乐从镇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2:乐从镇动物防疫检疫站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乐从镇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