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律师行业成立第二个独立的律师所党支部
近日,区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冯兆昌率律师党总支一行4人到顺恒律师所宣读了中共顺德区司法局党委《关于调整顺恒支部为单独党支部的通知》,并召开了顺恒支部全体党员座谈会,畅谈律师所党支部调整后的工作设想。至此,顺恒支部成为我区律师行业中第二个独立的合伙律师所党支部。
2007年底,为加强律师队伍党建工作,区司法局党委从完善律师党组织架构入手,设立了律师党总支,下设万士达、德邦、顺晖、顺恒、宏骏、聚理、律师联合支部7个党支部,除聚理支部为单独的党支部外,其余均为两家以上律师所组成的联合支部。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实践,支部建在所上的做法,为发挥党的战斗堡垒作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大力推动了我区律师党建工作的发展。但是,律师行业中存在的人员流动频繁、行业内部竞争、业务压力大以及各所之间的管理差异等特点,日益成为联合支部正常开展党组织工作的重要障碍,影响了支部党建工作持续发展。为进一步探索律师党建工作科学发展之路,区局根据新时期律师党建工作的要求,把握行业特点,对律师支部实行分类指导,特别是由两家以上律师所组成的联合支部,鼓励其积极创造条件成立单独党支部。经过一年多的努力,顺恒律师所的党员人数从5人增加至7人,区局党委经过慎重考虑,结合顺恒律师所的党员情况,作出了调整其为单独党支部的决定。
座谈会上,顺恒支部党员表示,区局党委调整顺恒支部为单独的党支部,是实事求是,贴近顺德律师党建工作实际的决定,将有利于党组织生活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在律师所中的核心地位,促进律师事业的发展。与会人员还就如何加强支部制度建设、创新组织活动形式、发展新党员等问题展开了探讨。冯兆昌副书记在最后发言时指出,律师所应借调整为独立党支部的契机,抓好几方面工作:一是要坚持党管律师的原则,使党支部成为推动律师所发展的领导核心;二是律师党建和所建工作应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三是要发挥支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体现律师的社会责任感,提升律师队伍的形象。(公律科 黄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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