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迳口经济区外来务工人员的一封信
关爱自己 支持计生
——致迳口经济区外来务工人员的一封信
各位来迳口工作的朋友:
你们好!
星移斗转又一年。随着迳口经济建设的蒸蒸日上,我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新进步,这里有你们的理解,更有你们的支持。你们离开家乡千里迢迢奔赴迳口,在耕耘与收获的同时,以主人翁责任感遵纪守法,自强不息,自重自爱,自觉地履行计划生育义务,为迳口的计生达标,为创造现代化城镇所需的良好环境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在此,谨表示衷心的感谢!
现在,我区严格执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计划生育工作更需要你们的支持和理解。借此,为了您能顺利地踏上工作岗位,我们顺便给你一个必要的提醒:请你(18至49周岁的育龄妇女)在离开家乡前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广东省的已婚育龄妇女请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在到达现居住地15天内主动到计生办交验证件,接受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如你未持或不交验户籍地计生部门办理的《婚育证明》或《服务证》,你将按《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处予500元以下的罚款。如你遇到计生方面的问题,可随时到区计生办咨询(电话:87210454、87215615),你将在这里得到满意的答复!
最后,祝你们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迳口华侨经济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200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