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粤长胜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佛山市粤长胜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粤长胜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 2017年9月6日至9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三水区芦苞镇华龙路6号 邮 编:528139 联系电话:0757-8723268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粤长胜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粤长胜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三水大道北547号 |
环评机构 | 广西新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三水大道北547号,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总占地面积为29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95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塑料薄膜的生产、销售,年产塑料薄膜3000吨。项目劳动定员共计20人,不设食宿,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每天一个班次,每个班次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生产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生物喷淋废水和清洗印刷机废水,年产生活污水216吨,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排入黄岗涌;生物喷淋废水经沉淀净化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印刷机废水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封闭储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回收处理。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吹膜有机废气、印刷有机废气和破碎粉尘,吹膜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II时段排放限值后高空排放;印刷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部分经收集处理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5-2010)凹版印刷II时段排放限值的要求后高空排放,无组织排放部分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改善,达到广东省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破碎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改善,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产生的固废为员工生活垃圾、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包装桶和废抹布,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废包装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废抹布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 |
三水区芦苞镇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