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代表区政府向区人大汇报社区矫正工作情况
区司法局代表区政府向区人大汇报社区矫正工作情况
在走访区检察院及实地检查西南和南山司法所的基础上,4月28日上午,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5次主任(扩大)会议,参观区司法局社区矫正阳光之家工作站、西南司法所社区矫正信息系统管理情况,听取区司法局局长张真昃代表区政府作的专题汇报。
自2010年5月至今,我区累计接收706名,累计解除矫正448名。对拟纳入社区矫正人员开展社会调查25人次,给予警告30人次,撤销缓刑、暂予监外执行12名,目前,在管人员258名。
五年来,三水区通过落实监管、帮教措施,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工作,杜绝出现脱管漏管现象。一是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区镇两级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区镇两级财政分别核拨158万元、47.9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工作开展,区财政划拨34万元用于社区矫正人员心理矫治、公益劳动和道德教育等政府购买服务,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完善制度,规范工作。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各项执化程序,运用科技信息监控手段,实时掌控情况,加强重点时期排查,切实做好监管工作。三是勇于创新,积极探索。近3年,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请春雨社会工作服务社为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心理矫治、公益劳动和法制教育。通过个案辅导、心理疏导、法律讲座、视频学习、小组工作、手工制作、公益劳动、组建志愿服务队等服务形式,定期走访、慰问,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组建全市首支由社区矫正人员组成的“有爱,传递正能量”志愿者服务队伍,由团区委义工协会注册并授旗成立。目前,志愿者成员35名,筹集善款 800余元,慰问困难社区矫正人员 1 名,开展志愿社会服务 10 场次,社区矫正人员的社会责任感不断增强。建立了全市首家服务平台社区矫正“阳光之家工作站”教育基地,为社区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提供教育、培训等服务,帮助他们克服困难、提高适应社会能力,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公益服务。搭建多层次“一对一”帮教网络。一方面,通过购买专业社工服务,并依托省级强制戒毒所心理咨询师志愿者开展专业的心理矫治;另一方面,在镇街司法所建立了帮教志愿者库,将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村(居)委主任和治保主任、综治网格员等资源纳入帮教队伍,由司法所统筹安排帮教工作。目前,已形成了“司法所工作人员+专业社工+司法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网格员”的帮教机制和模式。四是帮扶解困,提高成效。关心关注社区矫正人员,给予及时帮扶;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推介会,增强就业技能。
与会人员视察区司法局社区矫正阳光之家工作站
与会人员在区司法局西南司法所视察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情况
会议认为,三水区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健全机制,人员资金保障到位,装备齐全;工作开展有序,熟悉运用平台,规范执法行为;通过购买服务,借力社会资源,监管用力;敢于创新,传递社会正能量,对社区矫正人员扶一扶,帮一帮,使社区矫正人员回报社会,感恩社会,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区司法局面对问题和困难不回避,敢于面对,用良好积极的工作态度,克服困难,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和分析问题原因,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有序、有声、有形,监管效果良好。
针对存在问题,会议强调,要从四方面加强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各部门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形成整体合力。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增加队伍行政编制,加强业务素质教育,建立分期分批培训制度,适应新形势下社区矫正工作的需要,使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良好发展。三是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各镇(街)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财行[2012]402号)规定,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资金的保障力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正常开展。四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使群众了解社区矫正的作用和意义,争取更多群体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五是及时总结,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改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方式方法,确保监管效果。
区司法局代表区政府向区人大汇报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