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银美吸台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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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2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银美吸台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6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传 真:0757-88988816 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银美吸台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银美吸台制造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中人景路 3 号厂房 |
环评机构 | 广州汇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公示版) | 佛山市银美吸台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pdf |
项目概况 | 建设规模:本项目年产真空吸台 20 万㎡、铝蜂窝板 8 万㎡和其他铝蜂窝制品 2 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镍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未能回用废水在车间排放口达标排放;项目外排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杨和镇第三污水处理厂(对川污水处理厂)处理。②打磨/去毛刺粉尘经打磨区水帘收集处理后排放。氧化生产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雾经氧化车间单独间隔、酸碱雾产生区域围蔽、槽边设置集气罩的方式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排放。复合废气(非甲烷总烃)采用设备三面软胶帘围挡(进出料一侧不围挡)侧方设置集气罩的方式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除油烟机处理后排放。机加工粉尘及焊接烟尘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木工粉尘经简易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③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做好生产设备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④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
2021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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