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汇公馆方案调整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1〕535号
关于青汇公馆方案调整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佛山安住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对青汇公馆建设项目方案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方案调整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及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分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佛山安住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青汇公馆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祥如路以西、丹霞路以北
四、申报类型:方案调整
五、项目基本情况:
青汇公馆项目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建设单位对方案进行深化,主要调整如下:
1.地下室高度调整,由原4.5米调整为3.6米;
2.地下室取消机械车位的设置,地下室车位数由原24个调整为17个;
3.首层部分商铺调整为车库,并设置有机械车位,增加地上室内车位7个;
4.总平面图地面车位布局调整,车位数不变;
5.天面女儿墙由原2.5米调整为1.5米,建筑高度由原52.25米调整为51.25米
方案调整后,青汇公馆,地上13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由4825.48平方米调整为4812.68平方米,计容面积由3806.8平方米调整为3794.03平方米,基底面积由456.81平方米调整为456.68平方米。
经审核,青汇公馆方案调整后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1年8月10日至8月19日(八个工作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jsgh@gaoming.gov.cn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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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附图.zip